《三亞市建設項目節水設施管理辦法》解讀
一、背景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海南經濟特區水條例(2017修正)》等法律法規,堅持習近平總書記“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方針,依法加強我市水資源管理,合理開發、利用、節約水資源,建設項目節水設施“三同時”是指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所配套的節水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節水“三同時”管理是落實節水設施源頭建設、遏制新建環節浪費、提高用水效率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國家以法律、政策形式確立的一項節水管理工作制度。
二、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四號)第五十三條要求:“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應當制訂節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設節水設施。節水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二)《海南經濟特區水條例(2017修正)》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要求:“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應當制定排水、節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設排水、節水設施。排水、節水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排水,節水設施的竣工驗收應當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參加。”
(三)《國務院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要求:“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用水要達到行業先進水平,節水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運。”
(四)《國務院關于加強城市供水節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國發〔2000〕36號)要求:“城市節約用水要做到‘三同時、四到位’,即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與節水措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三、目標任務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國務院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海南省“十四五”節約用水規劃》等相關文件,規范城市建設項目節水設施管理,加強節水設施源頭建設監管,遏制新建環節浪費,同時持續鞏固我市節水型城市工作,我局結合三亞市實際情況,制定《三亞市建設項目節水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四、主要內容
本《辦法》共十七條,緊緊圍繞建設項目節水設施“三同時”工作,針對目的和依據、定義、適用范圍、管理職責、工作程序等作了明確規定,有利于將節水設施“三同時”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加強建設項目用水管理,提高用水效率。
(一)制定依據。為促進建設項目合理用水、節約用水,推動再生水利用,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海南經濟特區水條例(2017修正)》《國務院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5〕17號)等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建設項目的節水設施“三同時”管理工作。
(三)明確規定主管部門。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指導節水設施“三同時”的管理工作;水務、發改、住建、營商環境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在建設項目的設計批復、報建審查、驗收等環節,落實節水設施“三同時”制度。
(四)規范建設項目節水設施“三同時”工作程序。發改部門在建設項目節水設施初設批復階段應按照節水“三同時”要求,對設計文本中的節水設計內容做出相關審查,并在批復文件中明確意見。
營商環境部門在發放施工許可證前應要求建設單位完成含節水設施設計的施工圖審。建設單位組織施工圖設計(含節水設施設計)并提交審查,施工圖審查機構在審查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時,應當審查節水設施是否符合國家強制性規定。建設單位必須將節水設施和主體工程同時施工。
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審查通過的節水設施施工圖進行施工。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按照要求提供驗收資料至政務窗口或政務服務網絡平臺辦理節水設施“三同時”竣工驗收登記,然后組織竣工驗收。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參加節水設施竣工驗收,審批建設項目節水設施建設竣工驗收表,驗收后供水部門進行竣工接水,納入用水計劃管理。
五、補充解釋
(一)節水設施“三同時”。建設項目節水設施“三同時”是指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所配套的節水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二)節水設施類型及標準。節水設施包括節水型用水器具、工藝、設備、計量設施以及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規水資源利用設施。用水器具及器材應當選用符合《節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164-2014)、《節水型衛生潔具》(GB/T31436-2015)等節水標準的產品。供用水設施包括水泵、管道、二次供水設施、計量裝表、消防用水等。
(三)節水設計專篇?!肮澦O計專篇”應包含在工程的初步設計中,主要內容應包括建設項目概況、水源條件、用水定額、用水量、再生水利用、雨水收集利用等節水設施配置情況;用水器具、設施和用水計量設施布局情況,以及適用的標準和規范等內容。編寫格式參考《民用建筑節水設計標準》(GB50555-2010)中附錄A的規定。用水定額標準參照《海南省用水定額》(DB46/T449-2021)執行。
(四)非常規水資源。非常規水資源主要為再生水、雨水等直接利用或經過處理后再利用的水量。再生水即中水,污水處理企業以污水為水源經再生工藝凈化處理后水質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20)的水。
(五)用水分級計量率。水計量率是指在一定的時間內,用水單位、次級用水單位、用水設備(用水系統)的水計量器具計量的水量與占其對應級別全部水量的百分比。用水單位的計量率是指總表的水量與單位實際用水總量之比,即一級計量率;次級用水單位的計量率是指所有用水部分(如辦公樓、食堂、宿舍、綠化等二級水表)的水量總量與一級水表計量水量比,即二級計量率。
六、節水“三同時”驗收程序
建設項目節水設施建成后,建設單位應及時到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建設項目節水設施“三同時”竣工驗收窗口或政務服務網絡平臺辦理驗收登記并提交相關驗收資料,填寫《三亞市建設項目節水“三同時”登記表》。
(一)建設項目驗收登記應當提交下列相關材料
1.建設項目初設及批復文件(應含節水設計相關意見);
2.建設項目節水設計審查表;
3.節水項目竣工說明:包括實體工程總體說明,供用水設施情況(包括水泵、管道、二次供水設施、計量裝表、消防用水等)描述,節水設施產品合格證情況及性能說明,以及節水設施的安裝記錄等;
4.建設項目節水設計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水量平衡圖、給排水管網平面圖、各類重復用水的圖示和說明、節水設施安裝圖等,工業建設項目還需附送用水設施施工圖、用水工藝流程圖等;
5.信用承諾書。
(二)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程序
工作人員當場對材料完成形式審查。經審查認為材料符合形式要求的,應當出具《材料簽收回執》及《受理通知書》,經審查認為材料不符合形式要求的,應當出具《材料補正一次性告知書》。工作人員應當在受理后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資料的實質審查。經審查通過的應當將《驗收預先告知書》送達至建設單位。經審查未通過的,應當出具《不予驗收預先告知書》。
建設單位收到《驗收預先告知書》后,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現場驗收,并及時通知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參加驗收,填寫節水設施竣工驗收表。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建設項目節水設施建設竣工驗收表》,驗收合格的,建設項目方可投入使用,核定用水計劃,供水企業予以供水。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單位需在限期內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