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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三亞市森海路、南丁嶺路市政道路
工程項目土地調查有關事項的通知
吉陽區政府,市政府各有關單位:
根據三亞市總體規劃和項目建設需要,經市政府同意,對森海路、南丁嶺路市政道路工程項目部分用地進行調查。為做好該項土地調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該用地位于南丁片區內,用地調查面積約29028平方米(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具體的土地調查范圍四至及坐標詳見用地界址圖。土地權屬(海南三亞平面坐標系)為南丁村委會集體土地約8813平方米、市政府土地約19175平方米、國家土地約157平方米、中共三亞市委黨校國有土地約353平方米、海南中度旅游產業開發有限公司國有土地約513平方米;土地利用現狀(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為農用地約5912平方米(其中灌木林地約3398平方米、果園約435平方米、農村道路約2060平方米、其他園地約19平方米),建設用地約23115平方米(其中城鎮村道路用地約11平方米、城鎮住宅用地約5901平方米、公路用地約12569平方米、農村宅基地約3009平方米、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約1625平方米);依據《關于承諾將市委黨校進出入路項目用地納入三亞市國土空間規劃及“一張圖”的函》,我市承諾將該項目用地納入在編的國土空間規劃及“一張圖”中,規劃地類為交通運輸用地。上述用地待吉陽區政府按要求提供用地報批材料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其列入當年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并辦理農轉用及征收報批手續。
二、為做好該項土地調查工作,由吉陽區政府負責發布擬征收土地預公告(附件1),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擬定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進行公告(附件2),并組織實施該項目用地上的清點青苗、丈量地上附著物、丈量土地面積等土地補償審核以及土地補償工作;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對集體土地范圍內的調查工作進行指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對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進行指導。在調查工作中,土地調查范圍內的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阻撓。
三、征收集體土地的補償測算工作按《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瓊府〔2020〕45號)規定執行,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測算工作按《三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三亞市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管理規定的通知(2013年修訂)》(三府〔2013〕43號)規定執行;收回國有土地的補償測算工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5號)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等規定執行。
四、根據2010年6月26日原國土資源部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四條規定,吉陽區政府應履行征地前告知、確認和聽證程序并完成土地權屬、地類、面積等確認,向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具履行征地前告知等程序的證明及土地權屬確認意見(附件3)。待市政府批準征地后,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可同步進行。
五、為進一步做好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和原省國土環境資源廳2013年10月15日頒發的《關于印發海南省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瓊人社發〔2013〕302號)精神,應在本通知下發后10個工作日內對項目征收農用地和享受繳費補貼人數等情況進行調查,組織村(居)小組填寫《征地項目被征地農民基本情況調查表》(附件4),經村(居)委會、吉陽區政府逐級審核后,由吉陽區政府匯總填寫《征地項目被征地農民基本情況鄉鎮調查匯總表》(附件5),并將上述兩種表格報送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六、自吉陽區政府發布擬征收土地預公告之日起,在土地調查范圍內一律禁止搶種青苗和搶建附著物。凡突擊搶種的青苗和搶建的附著物,一律不予補償,后果自負。吉陽區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一定要提高依法用地意識,新建項目絕不能產生違法用地。
附件:
1.征收土地預公告
三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6月8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