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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三亞市育才生態區立才片區連隊
村莊規劃LCCY-07地塊局部
土地調查有關事項的通知
育才生態區管委會,市政府各有關單位:
根據項目建設需要,經市政府同意,對育才生態區立才片區連隊村莊規劃LCCY-07地塊局部用地進行調查。為做好該項土地調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該用地位于育才生態區內,用地調查面積約140640平
方米(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具體的土地調查范圍四至及坐標
詳見用地紅線圖。土地權屬均為海南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土地利用現狀為農用地約136843平方米(其中溝渠約1128平方米、果園約31711平方米、坑塘水面約2228平方米、農村道路約2861平方米、其他園地約61104平方米、設施農用地約228平方米、橡膠園約37583平方米),城鎮住宅用地約3797平方米;該項目用地在《三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三區三線”劃定成果中,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依據《三亞市育才生態區立才片區連隊村莊規劃(2021-2035)》,規劃用地性質為科研用地。上述用地待育才生態區管委會按要求提供《收回國有土地補償協議書》等報批材料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其列入當年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并辦理農轉用及土地收回手續。
二、根據2008年10月13日國土資源部、農業部下發的《關于加強國有農場土地使用管理的意見》第三條規定,對擬收回的國有農場土地使用權,在依法報批前,育才生態區管委會應將擬收回土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告知農場和所涉及的職工。對擬收回土地的現狀調查結果,必須經農場和所涉及的職工確認,并將農場和所涉及職工的知情、確認等有關材料作為收回土地報批的必備材料。
三、收回農場國有土地的補償測算工作按《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瓊府〔2024〕9
號)規定執行,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測算工作按《三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三亞市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管理規定的通知(2013年修訂)》(三府〔2013〕43號)規定執行。
四、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對土地調查范圍內的補償工作進行指導。在調查工作中,土地調查范圍內的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阻撓。
五、政府依法收回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應按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和原省國土資源廳2017年12月13日頒發的《關于印發海南省收回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社會保險費補貼辦法的通知》(瓊人社發〔2017〕335號)的規定安排職工社會保險費補貼,專門用于補繳或按期繳納職工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維護墾區職工合法權益。
六、自育才生態區管委會報請市政府發布擬征收土地預公告之日起,在土地調查范圍內一律禁止搶種青苗和搶建附著物。凡突擊搶種的青苗和搶建的附著物,一律不予補償,后果自負。育才生態區管委會、各相關職能部門一定要提高依法用地意識,新建項目絕不能產生違法用地。
附件:
1.權屬信息示意圖
2.《三亞市育才生態區立才片區連隊村莊規劃(2021-2035)》LCCY-07地塊局部用地紅線圖
三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1月4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