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 |||||||||||||
|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 | 區級 | |||||||
| 1 | 行政許可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許可 | 1.辦事指南:主要包括事項名稱、設定依據、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地點、辦理時間、聯系電話、辦理流程、辦理期限、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2.行政許可決定 |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主席令第29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3.《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國令第363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海棠區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局 | ■政府網站 ■公開查閱點 ■行政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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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文藝表演團體設立審批 | 1.辦事指南:主要包括事項名稱、設定依據、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地點、辦理時間、聯系電話、辦理流程、辦理期限、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2.行政許可決定 |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主席令第29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3.《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4.《文化部關于落實“先照后證”改進文化市場行政審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函[2015]62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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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營業性演出審批(不含境外文藝表演團體和個人) | 1.辦事指南:主要包括事項名稱、設定依據、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地點、辦理時間、聯系電話、辦理流程、辦理期限、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2.行政許可決定 |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主席令第29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3.《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4.《文化部關于落實“先照后證”改進文化市場行政審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函[2015]62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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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游藝娛樂場所經營性許可證注銷(告知承諾制) | 1.辦事指南:主要包括事項名稱、設定依據、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地點、辦理時間、聯系電話、辦理流程、辦理期限、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2.行政許可決定 |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主席令第29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3.《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國令第458號) 4.《文化部關于落實“先照后證”改進文化市場行政審批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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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游藝娛樂場所經營性許可證延續(告知承諾制) | 1.辦事指南:主要包括事項名稱、設定依據、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地點、辦理時間、聯系電話、辦理流程、辦理期限、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2.行政許可決定 |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主席令第29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3.《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國令第458號) 4.《文化部關于落實“先照后證”改進文化市場行政審批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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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內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鉆探、挖掘等作業審批 | 1.辦事指南:主要包括事項名稱、設定依據、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地點、辦理時間、聯系電話、辦理流程、辦理期限、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2.行政許可決定 |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主席令第29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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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地帶內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批 | 1.辦事指南:主要包括事項名稱、設定依據、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地點、辦理時間、聯系電話、辦理流程、辦理期限、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2.行政許可決定 |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主席令第29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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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實施原址保護措施審批 | 1.辦事指南:主要包括事項名稱、設定依據、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地點、辦理時間、聯系電話、辦理流程、辦理期限、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2.行政許可決定 |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主席令第29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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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和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修繕審批 | 1.辦事指南:主要包括事項名稱、設定依據、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地點、辦理時間、聯系電話、辦理流程、辦理期限、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2.行政許可決定 |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主席令第29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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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核定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屬于國家所有的紀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變用途審批 | 1.辦事指南:主要包括事項名稱、設定依據、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地點、辦理時間、聯系電話、辦理流程、辦理期限、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2.行政許可決定 |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主席令第29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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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公共服務 | 公共文化機構免費開放信息 | 1.機構名稱 2.開放時間 3.機構地址 4.聯系電話 5.臨時停止開放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主席令第60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3.《文化部 財政部關于推進全國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工作的意見》(文財務發〔2011〕5號) 4.《文化部 財政部關于做好城市社區(街道)文化中心免費開放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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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特殊群體公共文化服務信息 | 1.機構名稱 2.開放時間 3.機構地址 4.聯系電話 5.臨時停止開放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3.《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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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組織開展群眾文化活動 | 1.機構名稱 2.開放時間 3.機構地址 4.聯系電話 5.臨時停止開放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文化館服務標準》(GB T 32939-20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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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下基層輔導、演出、展覽和指導基層群眾文化活動 | 1.活動時間 2.活動單位 3.活動地址 4.聯系電話 5.臨時停止活動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文化館服務標準》(GB T 32939-20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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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輔導和培訓基層文化骨干 | 1.培訓時間 2.培訓單位 3.培訓地址 4.聯系電話 5.臨時停止活動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鄉鎮綜合文化站管理辦法》(文化部令第4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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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傳播活動 | 1.活動時間 2.組織單位 3.活動地址 4.聯系電話 5.臨時停止活動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主席令第四十二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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