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起試行的《三亞市住宿業客房預訂退訂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提出,非法定節假日期間,住宿業經營者、線上預訂平臺應遵循客房入住前7日以上可無理由全額退款規則;法定節假日期間,住宿業經營者、線上預訂平臺應遵循客房入住前15日以上可無理由全額退款規則。
《意見》首次針對線上直客散客訂單推出了系統性的退訂規則,涵蓋不可抗力全額退、階梯式退費等重要條款,試行期為一年。
《意見》明確,退訂費用按照階梯式標準執行。針對線上預訂平臺產生的直客散客訂單(團隊、線下電話預訂以及旅行社渠道預訂訂單除外),在非法定節假日期間,訂單確認1小時內、入住前7日(168小時)以上,消費者可無理由享受全額退款;入住前3日至7日內(72—168小時),扣除總房費的50%后予以退款;入住前24小時至3日內(24—72小時),扣除總房費的80%后退款;入住當日及之后,若無不可抗力情形,則不可退訂。
在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期間,訂單確認后1小時內、入住前15日(360小時)以上,消費者可無理由全額退款;入住前7日至15日內(168—360 小時),扣除總房費的50%后退款;入住前3日至7日內(72—168小時),扣除總房費的80%后退款;在3日之內及入住當日之后,若無不可抗力情形,不可退訂。
值得注意的是,特價房、促銷房不適用于無理由退訂范圍。若因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航班取消等不可歸責于消費者的客觀原因導致退訂,住宿業經營者以及線上預訂平臺在消費者提供相應佐證材料后,將全額退款。
《意見》還對各方責任進行了細化。住宿業經營者需設立 “信用退”“無憂退” 等快速退款機制,在消費者提交退訂申請后,必須在2小時內做出響應,并在限定時間內退回款項,不得無故扣留或少退消費者房款。線上預訂平臺則須在預訂頁面的顯著位置,清晰標注退訂政策,包括免費退訂截止時間、階梯式扣費比例、不可抗力條款(特殊情形處理方式)等。
在投訴處理方面,消費者若需投訴,可撥打“12345退訂專線”,該專線提供24小時接訴服務,并確保48小時內辦結。同時,“三亞放心游”平臺已將此類退訂投訴納入先行賠付通道,后續再向責任方追償。
(記者 李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