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秒解讀《三亞市落筆洞遺址保護規定》
《三亞市落筆洞遺址保護規定》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系海南省出臺的首部單體文物保護地方立法。
落筆洞遺址位于三亞市東北約15公里的一座石灰巖孤峰南壁下,洞穴高12.5米,深16米,寬9米。落筆洞遺址在文化發展時序上處于舊石器時代末期至新石器早期的過渡文化時期,是海南省已發現的時代最早的史前文化遺存,也是我國已發現最南端的史前人類洞穴遺址,該遺址于2001年被國務院公布為全國第五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保護規定》有哪些內容?
(一)明確保護對象;
(二)明確各部門職責和專門保護機構以及經費保障;
(三)明確規劃保護制度;
(四)強化保護措施;
(五)保持立法前瞻性,協同推進遺址的保護和考古工作;
(六)完善文物利用制度,提升落筆洞遺址的文化影響力;
(七)依托專家決策,增強遺址保護和利用的科學性。
在落筆洞遺址建設控制地帶內哪些行為是明令禁止的?
(一)建設破壞落筆洞遺址及其自然環境和歷史風貌的工程設施;
(二)刻劃、損毀、涂污或者擅自移動文物保護標志、界樁、隔離防護設施和視頻監控設備等設施設備;
(三)采礦、采石、取土、建窯、打井、挖塘、開渠、建墳、立碑、放牧、改變水系、超標排放污水等破壞地形地貌和生態環境的行為;
(四)填埋、焚燒雜物或者垃圾;
(五)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