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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襄陽市第四中學三亞學校項目
土地調查有關事項的通知
天涯區政府,市政府各有關單位:
根據我市城市規劃和項目建設需要,經市政府同意,對襄陽市第四中學三亞學校項目用地進行調查。為做好該項土地調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該用地位于天涯區內,用地調查面積約131410平方米(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具體的土地調查范圍四至及坐標詳見項目用地界址圖。土地權屬(海南三亞平面坐標系)為檳榔村委會農民集體土地約109356平方米、市政府土地約1359平方米、第一次土地調查未確權的土地(天涯區政府須開展權屬調查工作并督促利害關系人辦理土地確權手續或按照《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關于印發2025年度自然資源要素保障政策問答第一期的通知》第4條規定執行)約20609平方米;土地利用現狀(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為農用地約99264平方米(其中溝渠約68平方米、灌木林地約1458平方米、果園約25415平方米、農村道路約3991平方米、其他園地約65765平方米、喬木林地約2507平方米、水田約60平方米),建設用地約32146平方米(其中城鎮村道路用地約1385平方米、城鎮住宅用地約479平方米、交通服務場站用地約318平方米、農村宅基地約29964平方米)。該項目用地在《三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三區三線”劃定成果中,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經核查《三亞市妙林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修編)》,規劃用地性質為中小學用地。上述用地涉及的耕地在辦理農用地轉用時,從我市耕地占補平衡指標中統籌安排。待完成占補平衡任務后,由天涯區政府按要求提供用地報批材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其列入當年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并辦理農轉用及土地征收報批手續。
二、天涯區政府應嚴格履行法定征地程序,即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抄送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公告、組織聽證、確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提出征收土地申請、發布征收土地公告、組織實施征地,各環節缺一不可。征收土地預公告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時間不少于30日,征收土地公告應當自收到批準文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發布。
三、征收集體土地和收回農場國有土地的補償測算工作按《三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三亞市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管理規定的通知》(三府規〔2025〕23號)規定執行。
四、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對集體土地范圍內的征收補償工作進行指導。在調查工作中,土地調查范圍內的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阻撓。
五、為進一步做好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海南省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辦法〉的通知》(瓊府〔2025〕11號)以及省社會保險服務中心、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林業局聯合頒布的《關于印發〈海南省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瓊社保發〔2025〕14號)精神及我市實際情況,天涯區政府應組織村(居)委會填寫《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申報表》,經村(居)委會、區征地部門、區農業農村部門、區林業部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逐級審核后,由天涯區政府匯總形成《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實施方案審核表》,并將上述兩種表格材料報送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后,納入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天涯區政府根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及時向財政部門提出社保資金申請,財政部門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資金足額預存至被征地農民繳費補貼資金財政專戶,并向天涯區政府出具資金足額到位的相關證明(同時抄送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政府將征地批準文件下發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時一并抄送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六、自天涯區政府發布擬征收土地預公告之日起,在土地調查范圍內一律禁止搶種青苗和搶建附著物。凡突擊搶種的青苗和搶建的附著物,一律不予補償,后果自負。天涯區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一定要提高依法用地意識,新建項目絕不能產生違法用地。
附件:1.征收土地預公告
2.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3.征收土地公告
4.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申報表
5.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實施方案審核表
6.權屬信息示意圖
7.《三亞市妙林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修編)》DML-07-02、DML-07-03、DML-07-04地塊用地界址圖
三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6年7月1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