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
三亞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拓展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
市級管理權限適用范圍》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三亞中央商務區管理局,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市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崖州灣科技城高新區發展,依據《海南自由貿易港三亞崖州灣科技城條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洋浦經濟開發區等重點園區管理體制的決定》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就拓展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市級管理權限適用范圍事宜通知如下:
一、拓展由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實施的市級管理權限(清單附后)適用范圍,范圍包括:崖州灣科技城高新區規劃范圍、全球生物谷(三亞)規劃范圍、三亞遙感信息產業園規劃范圍、西北片區范圍內可利用的產業用地以及北拓區內3平方公里開發邊界內用地(新增范圍不包含村莊規劃范圍、控規范圍內的農村宅基地以及非建設用地區域)。
二、收回由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實施的3項市級管理權限,其中,“總投資3000萬元(含)以上(不含征地拆遷費)政府投資項目建議書審批”“總投資3000萬元(含)以上(不含征地拆遷費)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權限收回由三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使,“概算批復總投資1000萬元(含)以上(不含征地拆遷補償費)政府投資項目預算評審及審批”權限收回由三亞市財政局行使。
三、原實施機關要健全事權運行跟蹤監督機制,繼續加強對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的業務培訓和指導,明確操作流程、技術指標和管理規范,確保工作不脫節、管理無漏洞。
四、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應周密組織,加強承接能力建設,建立承接管理權限的工作機制,做到規范有序,組織有力,確保嚴格依法行使職權。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三亞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7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