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居房的申請條件?
答:根據我市安居房相關政策,主要對社保和房產進行了限制。一是社保方面:2020年4月28日前落戶我市的居民家庭,無社保或個稅要求;2020年4月28日后落戶我市的居民家庭和未落戶但符合我市人才引進要求的人才,要求至少連續繳納24個月及以上的社保或個稅;未落戶我市的其他居民要求至少累計60個月及以上的社保或個稅。二是房產方面: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未購買過政策性住房;未落戶本市的居民家庭需在本省城鎮無住房和購房記錄;已落戶本市的居民家庭及引進人才居民家庭在本省城鎮無住房和購房記錄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不超過33㎡;同時符合海南省有關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規定。
二、引進人才如何界定?
答:根據《中共三亞市委關于印發<三亞市落實“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18-2025年)>的通知》(三發〔2018〕18號),引進人才需滿足該文件中的落戶要求,即具備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技師以上職業資格或執業資格的人才。
三、如何申請三亞安居房?
答:我市市區安居房通過“海易辦”APP開展線上常態化申報工作,申請人可通過下載“海易辦”APP,在“海安居”端口內選擇三亞市進行資格申報。詳細操作可關注“三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查看具體項目申報方式。
四、申購安居房有沒有年齡限制?
答:申請人未婚申購安居房的,申購時年齡需滿22周歲。
五、婚內有住房的家庭,離異后申請安居房有沒有限制?
答:申請人離異后申購安居房,且婚內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超過33㎡的,需離異滿3年,方可申請。
六、因就學戶籍遷入本市的居民,如何計算落戶時間?
答:因就學落戶本市的居民,落戶時間從畢業之日起計算。
七、已落戶三亞的,還需要回原籍開具未享受保障房證明嗎?
答:2020年4月28日前落戶三亞的,無需開具本市未享受保障性住房證明;2020年4月28日后落戶三亞的,需要回到原籍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門開具未享受保障性住房證明。
八、因市外就讀或參軍遷出本市戶口后,重新遷入的如何計算落戶時間?
答:本市居民因就讀或參軍所需遷出戶口,畢業或退伍轉業后重新遷入的,按原戶籍落戶時間計算。
九、如何理解在本省城鎮擁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積低于本市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積?
答:是指申請人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海南省城鎮擁有1套住房(含已轉讓的住房),且該套住房建筑面積除以申請人家庭成員數量所得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本市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積33平方米。
十、已購買政策性住房的能否申請安居房?
答: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瓊府辦〔2020〕21號),已購買政策性住房(含房改房、集資合作建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涉公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不得再申請購買安居型商品住房。
十一、退出原購買的政策性住房的,是否還可以申請安居房?
答:退出原購買的政策性住房后不得再次申請安居房。
十二、在本省服役的退役軍人,部隊服役的年限是否計入本市社保年限
在本省服役的退役軍人,部隊服役的年限計入本市社保年限。
十三、申請過公租房能否再申請安居房?
申請人家庭已享受住房補貼或者配租型政策性住房的,可以申請購買安居房,但安居房房屋交付時需停止享受住房補貼或者退出配租型政策性住房。
十四、安居房對于上市交易或封閉流轉的規定?
答:根據《海南自由貿易港安居房建設和管理若干規定》,安居房自簽訂購房合同之日起滿10年的,可以上市交易,購房人和政府按照產權份額獲得出售房屋總價款的相應部分,其中安居房購房人的產權份額按照70%確定。
十五、已自有一套住房能不能申請安居房,或把房子賣掉可不可以申請?
答:根據海南省限購政策,2018年4月22日后普通落戶的居民家庭,僅能在海南省內購買1套住宅。根據安居房相關政策,已轉讓住房面積計入家庭人均面積。
十六、外地繳納社保可不可以在三亞申請安居房?
答:根據安居房相關政策,申請人須滿足一定年限的三亞市社保或海南省直社保或三亞市個稅,同時外省轉入的社保不計入連續或累計年限內。
十七、社保有補繳是否符合安居房申請條件?
答:補繳社保不計入連續或累計年限內。
十八、安居房有哪些項目?
答:我市市區安居房項目均通過“三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進行公告,更多具體信息可關注住建局官網進行查看。
十九、家庭成員如何定義?父母算不算家庭成員?
答:安居房申報政策中的家庭成員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二十、如何退出安居房輪候資格或住房?
答:退出安居房輪候資格的,申請人及配偶攜帶身份證及結婚證原件前往三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辦理;已獲取安居房住房需要退房的,申請人需與開發商聯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