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責任清單編制說明
根據《三亞市市級部門權責清單動態調整管理辦法》(三編辦〔2021〕118號)、《中共三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修訂調整市級部門責任清單的通知》(三編辦〔2025〕67號)要求,我委編制形成《三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責任清單》,現將有關內容作說明如下:
一、部門主要職責和具體工作事項
(一)主要職責
根據市委、市政府核定“三定”規定,我委承擔主要職責共16項。
(二)具體工作事項
經梳理,深化細化具體工作事項共104項。
二、與相關部門的職責邊界
經梳理,與相關部門的職責邊界共24項。
三、事中事后監管制度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我委主要職責,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事中事后監管制度共6項。
四、公共服務事項
經梳理,確定我委公共服務事項共5項。
三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責任清單
目錄
一、部門職責登記表
(按保密要求,不作公開,如有需要請與市委編辦聯系了解)
二、與相關部門的職責邊界
(按保密要求,不作公開,如有需要請與市委編辦聯系了解)
三、事中事后監管制度
(一)政府投資項目監管
(二)工程初步設計審批監管
(三)重點項目年度投資計劃監管
(四)政府投資項目竣工驗收監管
(五)招投標行為監管
(六)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備案監管
四、公共服務事項登記表
三、事中事后監管制度
(一)政府投資項目監管
1.監督檢查對象
項目申報單位、行業管理部門、項目單位、中介機構。
2.監督檢查內容
項目的合法性及報批或報核程序執行情況:
(1)項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要求,是否列入規劃或符合規劃精神;
(2)項目建議書及可研報告(或項目申請報告)編制是否符合規范并達到深度要求;
(3)項目選址審查、用地審批、環評審批等資料和審批文件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4)項目法人責任制是否完善,項目法人各項規章制度是否健全;
(5)建設資金承諾或融資方案是否合理;
(6)勘察設計單位的資質、設計程序、設計報告及設計變更(優化)等情況是否符合規定和要求;
(7)黨委、政府及項目主管部門的決策情況,包括有關項目建設的決定、會議紀要及其它文件情況;
(8)項目建議書及可研批復或項目申請報告核準是否符合程序規范。
3.監督檢查方式
采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檢查方式相結合。
4.監督檢查措施
(1)定期檢查,一般一年一次,普查或抽查。
(2)不定期檢查,根據上級工作部署、投訴舉報及領導指示等實際需要組織檢查,通常采用抽查、暗查、交叉檢查等方式。
5.監督檢查程序
項目監督檢查要先行制定科學的檢查方案,通常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檢查對象;
(2)下發通知(飛檢除外);
(3)聽取介紹;
(4)查閱臺帳;
(5)實地勘察;
(6)面談詢問;
(7)情況匯總;
(8)反饋意見,通報檢查結果,對需要協調解決的事項提出意見建議。
6.監督檢查處理
對違法違規行為,分別對相對人進行以下處置:
(1)依法不予審批、備案;
(2)依法撤銷審批、備案文件;
(3)依法責令停止建設;
(4)依法納入不良信用記錄;
(5)對行政機關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項目有關責任人員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工程初步設計審批監管
1.監督檢查對象
市發展改革委審批的政府投資項目業主單位(建設單位)。
2.監督檢查內容
初步設計批復的建設規模和內容、技術標準、概算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的執行情況。
3.監督檢查方式
設計(概算)變更監管;專項檢查或抽查。
4.監督檢查措施
檢查項目投資、進度、質量安全等實施情況;組織開展項目竣工驗收工作;對部分項目實施跟蹤審計。
5.監督檢查程序
(1)檢查。確定項目名單,組織檢查小組,通過聽取情況介紹、實地查驗、調查取證等方式實施檢查,提出并反饋檢查意見。
(2)竣工驗收。項目單位提出竣工驗收申請,組織召開竣工驗收審查會議、成立驗收專家組,通過聽取有關情況介紹、項目現場查看、查驗有關資料等方式對項目的初步設計及概算執行情況進行審查,出具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6.監督檢查處理
(1)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責令有關單位限期整改,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相應的處罰。
(2)對竣工驗收中發現的問題,在《驗收意見書》中提出整改意見;對違反基本建設管理規定的,視情節輕重作出處理決定。
(三)重點項目年度投資計劃監管
1.監督檢查對象
項目已經批準納入省、市重點項目年度投資計劃,包括擬建成項目、在建項目、新開工項目和前期項目。
2.監督檢查內容
(1)各部門是否按照年度投資計劃要求按期完成作為責任單位推進的項目投資任務,是否建立完善市、區領導聯系服務重點項目制度,是否優先保障重點項目的用地、資金等需求、做好項目征地拆遷和政策處理、社會穩定等工作,是否加強項目實施的進度、質量、資金和安全生產管理。
(2)擬建成項目是否按照計劃進度推進,并如期實現竣工投產;在建項目是否完成年度投資計劃任務;新開工項目是否按年度投資計劃要求如期開工建設;前期項目是否按年度投資計劃進度如期推進。
(3)各類項目是否按季及時、如實填報項目進展、存在問題、對策建議等情況,并及時上報全省重點項目監測系統。
3.監督檢查方式
監管部門組織或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經驗的獨立第三方中介機構開展監測評估。
4.監督檢查措施
(1)建立按季監測制度,年度投資計劃內項目定期上報項目進展情況,中介監測機構定期編寫重點項目實施進展情況。
(2)結合定期監測情況開展年度考核。
5.監督檢查程序
(1)項目列入省、市重點項目年度投資計劃后,下發通知給項目責任單位的各區政府、市級有關單位,要求填報項目進展情況。
(2)項目業主按通知要求定期報送項目實施進展情況,項目所在地政府、市級有關單位負責審核有關情況。
(3)如委托第三方中介機構開展監測評估,受委托機構需按季開展監測,監測報告送市發展改革委。
6.監督檢查處理
(1)對年度考核差的單位,以及發現弄虛作假,以瞞報、謊報等方式填報項目進展情況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
(2)對年度考核為優秀的單位,報經省政府同意后,予以通報表揚,并給予適當財政資金獎勵。
(四)政府投資項目竣工驗收監管
1.監督檢查對象
項目業主單位(建設單位)。
2.監督檢查內容
(1)檢查工程是否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建成,配套、輔助工程是否與主體工程同步建成。
(2)檢查概算執行情況。
3.監督檢查方式
項目業主單位(建設單位)初步驗收;成立驗收組開展驗收。
4.監督檢查措施
審閱工程檔案資料并實地查驗建筑工程和設備安裝情況,并對工程設計、施工和設備質量、概算執行等方面作出全面的評價。
5.監督檢查程序
項目單位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并組織召開竣工驗收審查會議、成立驗收專家組,通過聽取有關情況介紹、項目現場查看、查驗有關資料等方式對項目的初步設計及概算執行情況進行審查,出具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6.監督檢查處理
對違反基本建設管理規定的,視情節輕重作出處理決定。
(五)招投標行為監管
1.監督檢查對象
政府投資項目業主。
2.監督檢查內容
招標事項核準意見表履行情況。
3.監督檢查方式
日常監督與專項檢查相結合。
4.監督檢查措施
實施招標文件、招投標情況、中標合同備案;組織開展合同履約情況檢查活動。
5.監督檢查程序
(1)各部門開展自查活動。
(2)組織聯合檢查,聽取情況匯報,核查相關資料,進行現場檢查。
6.監督檢查處理
發布檢查情況通報,對發現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責令限期整改。
(六)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備案監管
1.監督檢查對象
外商投資核準和備案的項目。
2.監督檢查內容
(1)對外資核準項目的監督檢查內容
1)是否每月如實、及時報送項目開工建設、建設進度、竣工等建設實施基本信息。
2)需要變更已核準建設地點或者對已核準建設規模、建設內容等作較大變更的,是否按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3)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是否按規定辦理延期開工建設手續。
4)是否按照核準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建設內容等進行建設。
(2)對外資備案項目的監督檢查內容
1)是否每月如實、及時報送項目開工建設、建設進度、竣工等建設實施基本信息。
2)是否屬于實行核準管理的項目。
3)是否按照備案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建設內容進行建設。
4)是否屬于產業政策禁止投資建設的項目。
3.監督檢查方式、監督檢查措施及監督檢查程序
要求已核準和備案的外商投資項目每月如實、及時報送項目開工建設、建設進度、竣工等建設實施基本信息。
4.監督檢查處理
(1)對外資核準項目的監督檢查處理
1)已開工核準項目未如實、及時報送建設實施基本信息的,責令項目單位予以糾正;拒不糾正的,給予警告。
2)項目未按規定辦理項目變更批復文件或者批復文件失效后開工建設的,依法責令停止建設或者責令停產,并依法處以罰款。
3)項目未按照核準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建設內容等進行建設的,依法責令停止建設或者責令停產,并依法處以罰款。
4)對于有關部門依法認定項目建設內容屬于產業政策禁止投資建設的,依法責令停止建設或者責令停產并恢復原狀,并依法處以罰款。
5)對發現的涉嫌違法問題,應當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立案查處,并作出處理決定。對發現的涉及其他部門職權的違法違紀線索,及時移送。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6)對項目的行政處罰信息,通過三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進行歸集,并在“信用三亞”網站向社會公開。
7)對在項目事中事后監管中形成失信企業名單,通過三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在“信用三亞”網站向社會公開,并實施聯合懲戒。
(2)對外資備案項目的監督檢查處理
1)已開工備案項目未如實、及時報送建設實施基本信息的,責令項目單位予以糾正;拒不糾正的,給予警告。
2)項目建設與備案信息不符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處以罰款并列入失信企業名單,向社會公開。
3)對于有關部門依法認定項目建設內容屬于產業政策禁止投資建設的,依法責令停止建設或者責令停產并恢復原狀,并依法處以罰款。
4)對發現的涉嫌違法問題,應當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立案查處,并作出處理決定。對發現的涉及其他部門職權的違法違紀線索,及時移送。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5)對項目的行政處罰信息,通過三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進行歸集,并在“信用三亞”網站向社會公開。
6)對在項目事中事后監管中形成失信企業名單,通過三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在“信用三亞”網站向社會公開,并實施聯合懲戒。
四、公共服務事項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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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服務事項 |
主要內容 |
承辦機構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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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生價格信息公布 |
通過市發展改革委官方網站及公眾號等渠道,及時公布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商品和服務價格信息,提高市場價格透明度、促進市場價格穩定、保護消費者價格權益。 |
三亞市發展改革綜合服務中心 |
88272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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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價格政策宣傳 |
通過網絡信息、新聞媒體、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以及日常價格監管、價格咨詢服務等工作,對價格法律法規、重大價費改革等政策措施進行宣傳。 |
三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88279050 88362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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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接受價格政策、信息咨詢 |
接受社會公眾各類價格政策咨詢,耐心解讀已出臺全市價格政策和信息。 |
三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88279050 88362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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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布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價格項目標準以及相關價格政策依據 |
對全市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項目標準及相關價格政策通過網絡信息、新聞媒體、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向社會公布,并實行動態管理。 |
三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88279050 88362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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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業投資項目備案 |
1.《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016年第673號令)第十三條:“實行備案管理的項目,企業應當在開工建設前通過在線平臺將下列信息告知備案機關:(一)企業基本情況;(二)項目名稱、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建設內容;(三)項目總投資額;(四)項目符合產業政策的聲明。企業應當對備案項目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備案機關收到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全部信息即為備案;企業告知的信息不齊全的,備案機關應當指導企業補正。企業需要備案證明的,可以要求備案機關出具或者通過在線平臺自行打印。”。 2.《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海南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管理辦法的通知》(瓊府辦〔2018〕6號)第二條:“凡國家規定由省級及以下政府核準但符合海南省‘多規合一’、行業規劃、產業布局等相關要求的內資企業投資項目,按照簡化行政審批要求,一律改為備案制。”。 3.《海南省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省級備案目錄(2017年本)》(瓊府辦〔2017〕220號)第一條:“《目錄》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須按照規定報送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
三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88717281 8825231588205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