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醫療保障局責任清單編制說明
根據《三亞市市級部門權責清單動態調整管理辦法》(三編辦〔2021〕118號)、《中共三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修訂調整市級部門責任清單的通知》(三編辦〔2025〕67號)要求,我局編制形成《三亞市醫療保障局責任清單》,現將有關內容作說明如下:
一、部門主要職責和具體工作事項
(一)主要職責
根據市委、市政府核定“三定”規定,我局承擔主要職責共12項。
(二)具體工作事項
經梳理,深化細化具體工作事項共34項。
二、與相關部門的職責邊界
經梳理,與相關部門的職責邊界共6項。
三、事中事后監管制度
無
四、公共服務事項
無
三亞市醫療保障局責任清單
目錄
一、部門職責登記表
二、與相關部門的職責邊界表
一、部門職責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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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主要職責 |
具體工作事項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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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省有關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執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政策措施。 |
1 |
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省有關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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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執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政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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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組織實施醫療保障政策規定、規章制度和發展戰略,研究推進醫療保障改革,研究提出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醫療保障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
3 |
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工作政策規定、規章制度和發展戰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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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研究推進醫療保障改革,研究提出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醫療保障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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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負責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范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全市醫療保障領城違法違規行為。開展醫療保障信用評價和信息披露工作。 |
5 |
為醫療保險基金監管智能監控、醫療保險信用信息等數據庫建設及系統應用提供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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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承辦醫療保險信用信息資源的歸集整合、核實、選錄、更新及依法發布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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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承辦本市醫療保險基金監管大數據挖掘、歸集、監測、預警及分析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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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為醫療保險基金監管政策宣傳、醫療保險信用信息知識普及和醫療保險基金風險防控教育培訓等工作提供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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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為醫療保險基金監管工作檔案整理、歸檔、管理、信息化建設等工作提供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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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對定點醫藥機構使用醫?;鹦袨檫M行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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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對參保人使用醫?;鹦袨檫M行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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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開展醫療保障信用體系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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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負責落實省級統籌的醫療保障待遇政策,執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負責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城鄉居民醫療救助工作。負責鄉村振興醫療保障工作。 |
13 |
負責貫徹執行《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海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等我省相關醫療保障配套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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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組織落實省醫保局推進大病保險、其他商業保險的保障政策,落實其他類高層次人才購買商業健康團體保險,推進構建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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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組織落實省醫保局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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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指導醫保經辦機構開展重點救助對象、低收入救助對象、因病致貧對象的醫療救助金審核支付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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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指導醫保經辦機構落實重點保障對象醫療保障相關待遇;組織實施全市醫療保障鄉村振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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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負責醫?;鹬Ц斗绞礁母?,推進醫聯體建設。 |
18 |
組織落實醫聯體區域參保人頭總額付費、DIP付費、床日付費、單病種付費等醫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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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負責執行全省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
19 |
協助省醫保局開展中藥飲片、中藥配方顆粒、院內制劑納入醫保目錄申報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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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指導醫保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執行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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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負責制定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政策,實施醫?;鹬Ц兜尼t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開展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采購政策。 |
21 |
負責組織執行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政策。 |
目前全省實行統籌管理,相關政策均由省局統一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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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采購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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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負責監督全市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 |
23 |
負責監督全市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 |
省醫保局及省社保服務中心在國家醫保協議范本和經辦規程的基礎上,細化制定我省醫保協議范本和經辦規程的基礎上,細化制定我省醫保協議范本及經辦規程,并由省醫療保障局負責審核確定,全省醫療保障服務協議按照省醫療保障局審核后的統一版本進行簽訂、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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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負責按省醫保局部署推進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貫徹執行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組織開展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工作。建立與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相適應的人才醫療保障機制。組織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交流合作。 |
24 |
負責指導醫保經辦機構統計我市異地就醫費用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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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推進落實與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相適應的人才醫療保障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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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組織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交流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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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指導醫保經辦機構開展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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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負責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市、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推進全市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和“四級協同、分級診療”的醫聯體創新發展。 |
28 |
推進落實全省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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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推進建立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其他商業保險相互補充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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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檢查指導各區醫療保障工作。 |
30 |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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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負責檢查指導各區醫療保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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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負責指導各區醫保局辦理意外傷害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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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有關職責分工。加強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方面的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三醫聯動”改革和醫聯體創新發展,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
33 |
加強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方面的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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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協同推進“三醫聯動”改革和醫聯體創新發展,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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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與相關部門的職責邊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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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管理事項 |
相關部門 |
職責分工 |
相關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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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執行醫療服務價格 |
市醫療保障局 |
指導各醫療機構執行海南省醫療服務價格政策。 |
單位三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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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負責對醫療機構違反醫療服務價格政策行為進行查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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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藥品和耗材集中采購 |
市醫療保障局 |
負責牽頭實施我市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工作;做好藥品采購量的分解、協議履約情況跟蹤與監管;開展對全市定點醫療機構人員培訓和指導,督促落實中選藥品采購和使用的政策。 |
《海南省醫療保障局等九部門印發<海南省全面落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擴圍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瓊醫?!?/font>2019〕21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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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衛生健康委 |
負責對醫療機構合理使用中選藥品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確保中選藥品進院通暢;將中選藥品使用情況納入醫療機構綜合考核指標體系,加強中選藥品和替代藥品的使用管理,引導醫療機構主動參與、積極配合,預警藥品短缺信息,指導公立醫院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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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負責堅決打擊擾亂市場公平競爭的行為;負責加強藥品生產、流通、使用環節質量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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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務局 |
負責加強對藥品流通的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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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
負責醫?;痤A付、清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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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醫療救助工作 |
市醫療保障局 |
負責牽頭制定全市醫療救助申請認定流程,開展因病致貧對象認定復核,指導醫保經辦機構開展醫療救助支付工作。 |
《海南省醫療救助實施辦法》(瓊府辦〔2016〕299號)以及各單位三定規定、《海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醫療救助工作的通知》(瓊醫保〔2020〕3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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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
負責特困供養人員、孤兒、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低收入家庭對象的身份認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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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鄉村振興局 |
負責建檔立卡人員身份認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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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
負責醫療救助金的審核支付、落實救助對象“一站式”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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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醫保局、育才生態區教科衛健局 |
負責醫療救助申請受理、初審,對接各村(居)委會開展入戶經濟核查、公示,聯系區民政局通過經濟核查平臺核查家庭經濟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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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民政局、育才生態區民政局 |
協助各區醫保局、育才生態區教科衛健局對因病致貧救助對象進行家庭經濟狀況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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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醫療保障鄉村振興工作 |
市醫療保障局 |
負責統籌全市醫療保障鄉村振興工作,牽頭相關單位開展醫療保障鄉村振興督導工作,做好醫保保障相關政策宣傳。 |
各單位三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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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
負責農村特困供養人員、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身份認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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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鄉村振興局 |
負責建檔立卡人員身份認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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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
負責落實醫療保障鄉村振興相關政策,做好參保登記,確?;踞t保、大病保險覆蓋率達到100%;落實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政策,實行定點醫療機構“一站式”結算服務,簡化手續,優先做好幫扶人員異地就醫備案和就醫結算等服務;落實相關待遇;負責資金項目庫匯總工作;配合市醫療保障局做好醫保政策宣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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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醫保局、育才生態區教科衛健局 |
做好轄區內醫療保障鄉村振興工作,做好重點監測對象醫療費用監測工作,協助市醫療保障局開展工作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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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他類高層次人才購買商業健康團體保險工作 |
市醫療保障局 |
負責選定承保人、明確商業健康團體保險保障內容;做好保費計算、申請、支付等工作,落實E類人才商業健康團體保險待遇;督促承保人做好E類人才商業健康團體保險承保、告知、保險理賠等服務;為E類人才提供商業健康團體保險方面咨詢服務。 |
《關于印發<三亞市海南自由貿易港E類人才(其他類高層次人才)統一購買商業健康團體保險工作規程(暫行)>的通知》(三醫?!?/font>2021〕70號) 《關于印發<三亞市落實<海南省人才醫療保障實施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三衛〔2020〕1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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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人才發展局 |
負責向市醫療保障局提供E類人才名單,并確保名單的真實性、準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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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財政局 |
負責E類人才購買商業健康團體保險經費保障工作,及時將保費撥付市醫療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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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對定點醫藥機構檢查 |
市醫療保障局 |
負責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監督檢查。 |
1.《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2號)第三十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5號) 第七十九條 3.《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第3號令)第一章第三條,第四章第二十九條,第六章第四十三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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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
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履行醫保服務協議情況進行核實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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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醫保局、育才生態區教科衛健局 |
負責轄區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監督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