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消防安全責任制管理實施辦法》
政策解讀
2025年11月24日,市政府印發了《三亞市消防安全責任制管理實施辦法》(三府規〔2025〕21號,以下簡稱《辦法》。)為便于各級政府、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法定機構、村(居)民委員會、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組織更好理解執行《辦法》,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背景依據
近年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海南省消防安全責任制規定》等上位法律法規相繼修訂,原《三亞市消防安全責任制管理實施辦法》(三府規〔2020〕18號)部分條款與上位法律法規不一致。同時,隨著新業態、新風險不斷出現,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對消防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本次修訂旨在與時俱進,填補空白,壓實責任。
二、主要內容
此次修訂,總體保留原規章體系框架,對法律明晰、普遍認可、行之有效的條款予以保留,確保制度的穩定性和延續性。全文共37條,其核心是構建“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掇k法》緊密結合海南自貿港建設和三亞市情、社情的實際,對民宿、休閑農業、電動自行車、新能源設施等本地常見或新興領域的消防安全監管進行了明確,是一部系統化、精細化、現代化的地方消防責任法規?!掇k法》通過清晰界定各方責任、創新監管服務方式、強化基層力量、嚴明考核追責,構建了一個權責一致、覆蓋全面、運轉高效的消防安全責任網絡。
(一)強化根本遵循。明確消防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強調“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原則。
(二)責任更清晰。對各級政府、所有相關部門以及基層組織的職責劃分更具體、更細致,特別是填補了民宿、休閑農業漁業、網絡平臺、電化學儲能、新能源充電設施等新興行業、交叉領域監管空白,明確了牽頭或負責的監管部門,解決了“誰來管”的問題。
(三)治理更現代。明確各級政府強化基層消防治理,配置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并落實經費和辦公場所保障,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宣傳教育等消防基礎服務工作,將消防治理“最后一公里”落到實處,提升了基層火災防控能力。
(四)構建全鏈條機制。聚焦電動自行車火災風險,明確相關部門依據《三亞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建立全鏈條消防安全監管機制,形成監管合力。
(五)提升治理效能。推動消防安全融入智慧城市建設,強調數字消防、智慧防控,運用物聯網、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提升火災預警、監測和應急處置的現代化水平,推動消防工作從傳統人防、物防向科技賦能轉變。
(六)創新管理服務。強化信用監管,將消防行政許可、處罰等信息納入社會信用體系,與企業信貸、評級等掛鉤。倡導運用建議、勸告、提醒、警示等柔性執法方式,建立“首違不罰、輕微不罰”清單,優化營商環境。推動建立火災公眾責任保險機制,鼓勵金融機構提供火災隱患整改貸款服務。
(七)導向更明確。強化考核,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機制,將消防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結果與領導干部政績評價掛鉤。剛性追責,明確規定對因責任不落實發生一般及以上火災事故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三、適用范圍
《辦法》適用于三亞市行政區域內所有的各級政府、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法定機構、村(居)民委員會、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組織,明確了從政府到基層、從行業部門到社會單位、從領導崗位到一般崗位的全方位、全鏈條消防安全責任,是指導全市消防工作的基本依據。
四、關鍵詞詮釋
(一)三管三必須:指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
(二)雙重預防機制:指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
(三)“一崗雙責”:指領導干部在履行崗位業務職責的同時,對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生產等工作承擔雙重責任。
(四)火災高危單位:是指易造成群死群傷或重大財產損失火災事故的單位和場所。
(五)重大火災隱患:違反消防法律法規、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易導致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或嚴重社會影響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
五、有關事項
本《辦法》由三亞市消防救援機構負責解釋,各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單位可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的實施細則。
(一)政策咨詢:三亞市消防救援支隊政策法規科,聯系電話:0898-88956410。
(二)辦公地址:三亞市天涯區鳳凰路133號。
(三)生效時間: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