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為進一步促進三亞中央商務區(以下簡稱“園區”)樓宇經濟高質量發展,發揮樓宇在招商引資、產業集聚、創新創業等方面的平臺載體作用,切實優化投資環境、整合服務資源,做好迎商、安商、穩商等綜合服務工作,打造區域載體“強磁場”。結合園區實際,三亞中央商務區管理局出臺了《三亞中央商務區促進樓宇經濟發展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目標任務
通過借鑒國內其他中央商務區優秀發展經驗,結合三亞和園區樓宇實際,園區致力于依托三亞區位優勢、產業優勢和環境優勢,把樓宇經濟作為促進產業集聚、推動產業升級的戰略舉措。通過本辦法出臺,不斷提升樓宇資源利用水平、樓宇企業集聚能力、樓宇綜合產出效益和樓宇功能形象品質,形成布局合理、載體豐富、業態高端、特色鮮明的樓宇經濟發展格局。
三、主要內容
本辦法分為三個部分共11條,第一部分的3條旨在支持樓宇入駐企業,給予園區鼓勵類企業租金補貼、購置補貼、裝修補貼;第二部分的3條旨在提升商務樓宇品質,鼓勵樓宇聘請品牌物業服務企業、支持樓宇開設黨群服務中心、鼓勵樓宇協同園區工作等;第三部分5條旨在提升樓宇發展能級,鼓勵打造重點特色品牌樓宇、支持培育示范樓宇、推動樓宇自主招商等。
四、創新舉措
在本辦法制定過程中,不斷根據政府職能部門意見、社會意見、專家意見等進行了優化完善。本辦法是三亞中央商務區制定的第一份樓宇經濟相關專項獎勵政策,創新點在于:一是盡可能降低了企業享受辦公空間補貼的門檻、租金補貼按照實際企業支付租金比例進行補貼,鼓勵樓宇運營方全方位做好企業服務等工作;二是對企業呼聲較高、可行性較強的意見進行了采納,如將可享受獎補的商務樓宇地上建筑面積門檻降至1萬平方米,政策實施前簽訂且尚在有效期的租房合同視為有效,且將產業園區的商務樓宇納入政策獎補范圍;三是對政策合理性進一步進行了研究,如建立樓宇星級評定機制,從樓宇招商、社會經濟貢獻、政企互動、物業服務等相關維度對商務樓宇進行綜合評價并給予相應獎勵,以加強政策的實用性,鼓勵樓宇積極提升發展能級。
五、申報評定程序
(一)公告。三亞中央商務區管理局在園區官網(http://www.aivkv.cn/sanyasite/zbjjjzyswq/zyswq.shtml)、園區微信公眾號等平臺發布申報通知。原則上一年申報一次,次年規定時限內申報上一年度政策獎補。
(二)受理。申報單位按照申報通知要求,在園區官網開展線上申報,填寫申報表并上傳附件材料,在申報通知發布起30個工作日內提交(如申報材料不符合條件或不齊全,需在工作人員告知后7個工作日內補齊),逾期視為企業放棄上年度資金獎補資格。
(三)審核。無需評分及認定的條款由三亞中央商務區管理局營商環境促進中心負責收集申報材料并進行初審,符合獎補要求的,經財務部門進行終審。審核通過后,經三亞中央商務區管理局內部會議審議通過后進行獎補兌現;需評分及認定條款由三亞中央商務區管理局營商環境促進中心負責收集申報材料,戰略發展部、營商環境促進中心、財務監管部等部門會同行業專家或第三方機構成立評審小組進行評分,評分結果經三亞中央商務區管理局內部會議通過后,執行相關獎補兌現。
(四)兌現。由三亞中央商務區管理局負責政策兌現。
六、注意事項
(一)限制和除外情形
企業存在以下情況不予獎補:行政事業單位自用房、賓館酒店、商場超市、公寓等不在獎補范疇;企業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正在接受相關調查的,或接受處罰并未在規定時限內整改完畢的;申報政策的獎補年度未按要求進行工商年度報告、統計報表、稅務申報或有偷逃稅等不良記錄或受到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處罰;企業通過弄虛作假獲得政策支持,或在承諾期內工商、稅務關系從園區轉出的,或出現其他任何違反獲取獎勵的限制性條件情形的。
(二)相關說明
1.本兌現指南實施期間,同時符合其他產業獎補政策條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處理。
2.注明“補貼3年”的相關條款,在超出政策有限期后原則上按原標準兌現滿3年。
3.所涉補貼資助均為稅前。國家、省、市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對拒不配合報送樓宇經濟相關數據的樓宇及企業,取消當年申報本政策獎補資格。
5.本辦法解釋權歸三亞中央商務區管理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