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水務局
關于三亞中央商務區園區項目
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復
三水行審函〔2020〕50號
三亞中央商務區管理局:
你局《關于申請審批〈三亞中央商務區園區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的函》(三商管函〔2020〕419號)及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項目概況
三亞中央商務區園區建設項目位于三亞市迎賓路兩側,包括天涯區鳳凰海岸,吉陽區月川、東岸、海羅四個單元,規劃總占地面積為442.51公頃。本項目建設內容主要為園區各地塊場地的“五通一平”,即通水、通電、通路、通排水、通訊、場地平整等,由儲備地塊用地區、路網工程區、綠地廣場區、保留權屬用地、保障房和安置區及非建設用地等用地組成。儲備地塊內部具體建設項目由各入駐企業投資建設。園區建設土石方挖填總量為482.84萬立方米,其中挖方量252.31萬立方米,填方量230.53萬立方米。項目已于2019年12月開工建設,計劃2025年12月竣工。
二、項目建設總體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體工程水土保持評價。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執行建設類項目一級標準及設計水平年為2026年。
(三)基本同意項目區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為442.51公頃擾動地表面積326.71公頃,損毀植被面積47.26公頃。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區和分區防治措施。園區場地平整階段應進一步優化主體工程設計和施工組織,盡量減少地表擾動和植被損壞。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實施進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監測時段、內容和方法。
(七)同意建設期水土保持總投資為2393.74萬元,水土保持補償費427.81萬元,由三亞中央商務區管理局負責一次性繳蘭內;入園項目不再重復繳納。
三、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中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園區管理機構須加強對園區項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監督后續入園項目依法填寫水土保持登記表報項目所在區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送市水務局登記信息;入園項目未在區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不得開工。
(二)按照批復的水土保持方案,園區管理機構要督促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設計等后續設計,加強施工組織等管理工作,切實落實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
(三)嚴格按批復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實各項水土保持措施。各類施工活動要嚴格限定在用地范圍內,嚴禁隨意占壓、擾動和破壞地表植被;根據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時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實施進度,做好臨時防護措施,嚴格控制施工期間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四)做好項目表土的剝離和棄方綜合利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棄方要及時清運至方案確定的土石方周轉場進行堆放及防護,設立標示牌,明確責任人;禁止隨意傾倒或在河道里堆棄。
(五)切實做好水土保持監測工作,加強水土流失動態監控,并按規定向市水務局提交園區監測實施方案、季度報告及總結報告。
(六)落實并做好水土保持監理工作,確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設質量和進度。
(七)每年3月底前向我局報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實施情況,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八)本項目區的地點、規模等如發生重大變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實施過程中水土保持措施發生重大變更的,應補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報市水務局審批。
四、水土保持設施驗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的規定,生產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應當驗收水土保持設施,水土保持設施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得投產使用。在本整體項目投產使用前,園區管理機構應當組織第三方機構編制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開展自主驗收工作,向社會公開并向我局報備;入園項目在投產使用前,應當組織第二方機構編制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開展自主驗收工作,向社會公開并向區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備,同時送市水務局登記。
三亞市水務局
2019年9月15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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